第三十七章 相煎何太急

第三十七章 相煎何太急

一帮浑身黑黝黝的,长相好似地狱恶鬼一般壮汉全部下了马,跑到不过齐膝深的河里弯腰仔细摸索的场面,乍一看还是挺有趣的。

本来这条由深潭里蔓延而出的水流最后汇聚到一起所形成的河就不大,其实也不过就是一般的小溪罢了,这帮壮汉挤在一起,基本上都已经让整条河水断流了。

坐在小河边一块有磨盘大小的青石上的阿史纳手中紧握着一条缠满了黑色尖刺的长鞭,一双被肥肉挤得差点看不见的小眼睛虎视眈眈地审视着四周在河中寻找宝剑的众人。

这些,都是他的直接竞争者。

看着手下人一直忙碌,却毫无所获,又等了一会儿后,他便有些不耐烦了,鼻子里突然喷出两道灼热的气流,宣泄着自己的不满。

妈拉个巴子,这他娘的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这小王爷,不会根本就是在戏耍我们吧。

不过,这里的人又。。。。。。

阿史纳艰难地扭着脑袋,粗略地扫视了一圈河边坐着的这些人,这些都是罗刹族里的贵族,不是相当于“太子爷”的少酋长,就是一般的王子,最差在自己的族中,也有不少的权利。

可以这么说,组成伽罗汗国的六大部落里,除了实力最差,地位最低的魑鼠部落有自知之明,所以没敢参与这场“寻宝大赛”外,其余五大部落中的实权王子,几乎到全了。

这若只是一场无意义的戏耍,那对方无异于直接得罪了整个汗国,这与他们的利益都是不符的,可对方让他们这么一大帮子人屁颠屁颠地跑来,在这么大一座山脉里,寻找一把宝剑又是什么意思呢。

大海捞针,意义在哪呢?

阿史纳皱眉思考了老半天,可他哪怕已经算是罗刹族里的聪明人了,但那也不过是矮子里面的高个罢了,在功于心计的人族面前,还是稚嫩得宛如一个婴儿。

妈拉个巴子,算了,想不通就不去想了!

阿史纳有些生气,既为对方的莫名其妙以及各种出尔反尔生气,更为自己的愚蠢,为自己完全猜不透对方的目的而生气。

可他也算另辟蹊径,找了个一本万利的方向,要不要趁这个宝贵的机会,直接偷袭杀了哥达尼呢?

只要自己能排除掉这个唯一的竞争对手,那之后回去,自己继承苍鹰部落的酋长之位,乃至于伽罗汗王之位,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而且他和哥达尼之间,无论如何,都是属于苍鹰部落的内务,其他外人,无论是谁,都无权干预。

最关键的是,只要哥达尼死了,那对方在别无选择之下,就无法再跟之前一样,可以在他们之间来回摇摆骑墙,玩弄自己,而自己反而能占据到一个主动权。

哼哼,到时候就未必是自己跑去求他们了,而是他们跑来求自己了!

一想到这,阿史纳倒是颇有些心动了,他甚至都已经直接开始在心中暗自谋算了起来。

而就在这时,原本一直在深潭的边上来回摸索的一个人,在惊呼了一声过后,突然惊喜地举起了一样东西,朝着边上的主人高喊道:“我找到了!”

他这一嗓子喊出来,其他原本还在忙碌中的众人,全部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齐齐抬头望向了那边,只见这人手中高举着一把寒光森森的宝剑,因为没有剑鞘,所以此人刚才在水中摸索的时候,手指不慎被划伤了,现在还在滴血,这也是为何他刚才惊呼了一声,现在众人可以确认了,这把剑,有极大的概率,就是王爷要他们找回的那把。

地点符合郡王府那边的描述,而且若非是御赐的宝剑,何以如此锋锐,乃至于轻轻摸一下就划破了手指呢。

眼看东西竟然被人给找到了,一想到郡王府的承诺,不少人眼中都露出了嫉妒的眼神,就在这时,哥达尼突然幡然醒悟,大吼了一声:“还不快拿过来!”

原来,碰巧找到宝剑的这个幸运儿,正是他的手下,刚才他见阿史纳派人去靠近潭边的地方找,他也忍不住有学有样,让人跟着跑去了边上,本来就是竞争对手嘛,肯定是人家做什么就跟着做了,只是没想到还刚好被他的人给先找到了。

可这傻子,怎么会这么蠢,竟然会傻到直接喊出来呢,这不是逼自己直接成了众矢之的么?

果不其然,只听一声清脆的“炸响”,阿史纳突然甩动手中的鞭子,只是失了准头,没能一下缠住对方手上的宝剑将其带回,倒是一鞭子抽到了此人的身上,上面的尖刺只是轻轻一划拉,便带下来了一大条肉来,后者猝不及防之下,惨叫着倒了下去,就连手上的宝剑也瞬间脱手,落在了水中。

阿史纳眼见失手,赶紧朝着手下人高喊着吩咐道:“还不快给我捡回来!”

他手下的人一听,全部都幡然醒悟,马上朝着刚才宝剑掉落的地方迅速的冲了过去。

哥达尼一见,顿时也疯狂了,这东西本来就是他手下的人先找到的,却没想到阿史纳这个王八蛋竟然如此的不守规矩,胆敢直接动手抢夺,当下也不再客气,马上大喝着下令道:“抢回宝剑者!赏牛羊千匹,黄金百两!”

财帛动人心,他这么一喊,动起来的人就更多了。

其中有的本来就是哥达尼这派的支持者之一,毕竟苍鹰部落的十年汗王之位乃是当初第一次会盟的时候就约定好的,这是底线,不可违背,哪怕汗王突然暴毙,可未到十年,不管谁来继承酋长之位,这伽罗汗王还是会落在苍鹰部落的手上,而作为其他部落之人,既然汗王之位暂时无望,那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自然就要选择一方进行押宝,这很正常。

只是可惜阿史纳比他更为凶狠,或者说,已经厌倦了被凉国人戏耍的他,本来就没打算要靠找到宝剑得到凉国人的支持来继承大统,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自己趁乱杀了哥达尼,再回去继承酋长和汗王之位,可比找这劳什子宝剑要来得有效多了。

当下他迈着梁柱一般粗壮的大腿从河边跑来,猛地怒吼了一声,一鞭狠辣地甩出,又把一个冲上来争抢的人给抽倒在地。

“杀了哥达尼的,我赐他一整只商队!”

一整只商队,其中的价值自然不言而喻,这是源源不绝的资源,说是一座金山也不为过,更何况,这时候会跑出来淌这趟浑水的,不是支持哥达尼的,就是支持他的。

阿史纳一声令下,当下就有一拨人迅速地调转马头,不再去争抢水中的宝剑,而是直直地杀向了对面的哥达尼。

哥达尼眼见此景,虽然有些惊讶于对方突然撕破脸皮的大胆,可他哪儿肯示弱,当即也喊道:“摘下阿史纳狗头者,我推举他做苍鹰部落的议员!”

按照当初第一次会盟的协定,伽罗汗国将由汗王与议会共同打理。

其中汗王为尊,为汗国最高的统治者,然后六大部落分别派遣数量不等的人来组建议会,与汗王一起共商大事,这议员的权利,由此可见一斑。

这是可以直接参与汗国政务的实权官员,哪怕是再愚蠢的罗刹族,也明白议员的权利和地位,最让人心动的是,从普通的部族战士,晋升到汗国议会的议员,这提升的,可不止是权利,而且还有地位。

从平民到贵族,谁会不心动?

阶层的变动,可比什么都来得更加诱惑。

这一下,所有人顿时都疯狂了。

罗刹族,本来就是一批只看眼前利益,而不顾其他后果的种族,不喜欢思考,更不擅长思考,不会从多方面考虑问题,而且一旦疯起来,脑子里本就不多的理智,也就迅速地烟消云散了。

两拨人完全放弃了他们一开始来这里的目的,哪怕刚才找了许久的宝剑就在旁边,他们也懒得再去看一眼。

完全不擅长水性的罗刹族汉子们,竟然选择开始在水中展开了一场极其刺激的搏杀。

“啪!”

阿史纳大步向前,一鞭子又甩倒了一人,正待他要收回鞭子继续杀敌之时,冷不丁感觉后腰一痛,竟然是被一个偷偷摸过来的人给偷袭了。

因为身子太重,身上的脂肪太多,极度阻碍行动能力,阿史纳转身不灵活,而且视野盲区很多,这一下被人给偷袭,也是情理之中,他本来冲的就比较靠前,罗刹族厮杀起来,只顾盲目冲锋,手下人都顾不上来保护他。

穿破这么多的脂肪再刺入肉中,这人也是发了狠,正待他要趁着这胖子不能转身反抗的时候,赶紧扩大战果,冷不丁突然有一只大手从旁边呼啸抓来。

到底是几百斤重的人,这一下虽然戳得极深,可远未到伤筋动骨的地步,反倒是彻底地激发了这胖子的凶性,当下只是把手一挥,从后面把这人给抓住了,生拉硬拽,一把拖到了自己面前,一只手抓住对方的一只手,将其活活地扯了下来。

“啊!”

双臂被人强行撕扯下来,这份痛楚,哪里是常人能够忍受的,此人只是惨叫了一声,便直接头一歪,晕了过去。

阿史纳任凭他掉入水中,再也懒得看他一眼,甚至他连戳*入自己后腰的尖刺都懒得拔出来,拔出来反而扩大伤口,只要能短时间解决战斗,还不如任凭它留在身体里。

不再犹豫,阿史纳大踏步地向前冲锋,一边扬起了手中的铁鞭,目露残忍的凶光。

“哥达尼,你今天逃不掉了!给我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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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家,马不停蹄写了一章,实在是熬不住要睡了,再多欠一章,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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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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