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

第六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

沥血军的现任统帅,已经是年逾花甲,满身风霜,有道是明镜不须生白发,风沙自解老红颜,这一生戎马,时光荏苒,他早已不复当年的勇武了。

身为九军之中名头最大最响亮的沥血军的统帅,他已经替朝廷牧守燕州边境数十年,可谓是劳苦功高,鞠躬尽瘁了,这样的一位老人,不管走到那,那都必然是要被众人抬捧的一尊大神,燕州多少将士,竟然将见老人一面,都视为能吹捧一生的谈资。

可要说他这一辈子最引以为豪的事,却不是功成名就,手握军权后的这些年,反倒要数他年轻的时候,那时的他,未曾披甲,更未执锐,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威仪与权力,那时的他,还只不过是常定方手下的一个牵马小卒罢了。

然而就是这鸡毛蒜皮,例如为常将军刷马喂马,卸甲脱靴的种种小事,却时常还会在酒桌之上,被老人当做一种光荣的事情所提起,每次说起他的名字,老人的脸上总是洋溢着一种自豪的笑容,那种红光满面与怡然自得,仿佛他又回到了数十年前,替常将军牵着马走过溪涧与草原的时候。

只可惜,那个少年成名的年轻人,那位先帝御赐的万胜侯,那个英年早逝,命途多舛,宛如彗星般崛起又突然陨落的人,关于那个人的记忆,在经过了几十年的时光冲刷之后,似乎已经变成了他心中一个看不清面庞的背影。

太久了,已经过去太久了,久到他都已经忘记了常将军的样子,他只记得那一杆似乎永远也不会倒下的大旗,那一把杀敌无数的银枪,那一身让敌人闻风丧胆的,被鲜血染红的甲胄,那一件先帝亲自为他披上的战袍披风,那种无上的荣耀,便是世袭柱国公的许家人都看得眼红,那种皇帝亲自为其擂鼓助阵的传说,此后也再无人能够办到。

那是一个英气十足,如大日悬天一样的年轻人,他是那种你仅仅只是看上一眼,便知他一定是全军统帅的人,他依稀还记得那一场场惨烈到整个沥血军几近崩溃的战役,而沥血军的名号,也就是在那一次又一次伤亡到已经无法单独为一军,却又不断地吸收新鲜血液重组的情况下打出来的,那个年轻人,只要上了战场,他就从未觉得自己会输,哪怕是惨胜,也是一种胜利,不是吗?

只是,为何终于打赢了一场来之不易的大仗后,您就这样默然无声地走了呢,难道是老天爷也不想再看你赢下去了么,不,我想,应该是老天爷也希望您成为一个永恒的传奇吧,所以才会选择在您最荣耀的时候带走您,这样便不会有英雄迟暮,也不会有年老力衰,也绝无可能有人超过您了。

老人穿着这一身猩红色戎装的时候,便突然多了几分威武刚烈的气息,哪怕两鬓斑白,已是老人,可那种杀伐果决的沙场悍将的气势,却绝非一般人可以比拟,但就是这样一位老人,想到这里的时候,还是默默地伸出手,用自己的手掌拭去了眼角满溢的泪水。

年华流转,斯人已逝,只能徒劳地叹上一声,奈何,奈何。

不过巴掌大的屋子里,装饰极为简单,除了一张四方桌子,一条凳子,便只有桌上的一盏明灯了,老人一生献给了军队,两袖清风,四壁又怎有他物呢?

他垂着脑袋,就好像已经打了一场败仗似得,毫无生气,他盯着桌上那封从京城发来的信函,深吸了一口气,强打起了精神。

他真的很迷茫,也很苦恼。

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还是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呢?

他倒不怕死,如果能继续追随常将军,他情愿早早了断,毕竟此生,这个世界,他已没几分牵挂了,但关键的是,这可是一场事关沥血军名誉的最终一战,他又怎么能忍心常将军与那么多,他依稀还能喊出名字的人用命打出来的偌大名头,却就这样在自己手中悲惨地终结呢?

他伸出手,抚摸着膝上横放的一把长枪,这是常定方临死前赠与他的拿手兵器,从拿到手到现在,这么多年了,他每日擦拭不歇,为防磨损,非大战绝不启用,故而枪头依然寒光凛冽,如月如霜,上面的红缨依旧殷红似血,如日如阳。

“将军,您说,我这次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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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正是天色将亮未亮的时候,黎明之前,最为黑暗,天地之间,雾气朦胧,几乎无法见人,沥血军驻守的城门外,在那护城河边,正有十万兵士,一边摇旗呐喊,嘴上叫骂个不停。

祝凤先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用来保命的全身甲,大摇大摆地跑到了队伍的最前方,当然,作为全军主帅,又有太宰陈靖特意叮嘱手下人,所以在他的旁边,自然一直有扛着巨盾的卫士作为守护,以防备对方从浓雾之中抽空射来的冷箭。

“没吃饭吗?给我大声点骂!让对面那帮凉国的孙子们都能他妈的听清楚!给我大声点!”

祝凤先转过头,剑眉倒竖,怒声下令道。

后面的兵士们见主帅发怒,哪儿敢怠慢,顿时一个个地鼓足了腮帮子,举着用来扩音的铜制“喇叭”,朝着对面根本看不清人的地方大声地叱骂了起来,到底都是军队里出来的人,哪怕先前是文弱书生,这一路上也该磨炼出来了,这一嘴下三滥的脏话可没少学,没有什么寓意丰富的话语,什么引经据典的文骂根本没有,为了确保对方能听懂,并且动怒,这十句有八句都是直接朝着常定方十八辈祖宗去的。

城楼上,老人穿着一身狰狞异常的猩红色战甲,一路从城墙底下走到了顶部,驻守在城墙上的士兵们听到了动静后,赶紧回身下拜见礼。

“将军!”

“将军晨安!”

老人眼睛陡然瞪大,只把头一扭,便朝着刚才那个说“晨安”的年轻人怒道:“安什么安?都他妈的骂到我沥血军头上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晋国狗贼,欺我沥血军无人么?传老子命令,全员都有,在城门口集结,这次老子一定要全军出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把他妈的臭嘴里的舌头给拔了,妈拉个巴子的!”

他话音刚落,旁边当即有人开口劝说道:“将军,早晨大雾,看不清四周环境,容易遭到敌军埋伏啊,此刻还是不宜出兵吧,等到太阳升起来,雾气散了再出去揍这帮晋国的孙子也不迟啊!”

“放屁!”老人一副吹胡子瞪眼的样子,就只差没有伸手直接给这多嘴的副将一巴掌了,“沥血军有什么怕的?这晋国军队,土鸡瓦狗尔,也敢来老子门前犬吠?便是有埋伏又能如何,老子这次拼光了老本,也要将晋国这帮该死的畜生杀个干净!都是爹生娘养的,谁也不比谁多几个脑袋,老子这一条命能换一条命也值了,要是换两条,老子就赚一条!咱们失了居庸关,已是难以饶恕的大罪,朝廷现在没有怪罪,那是因为还需要咱们顶着压力,这时候若再不抓紧机会建功,难道你要老子去了京城受罚吗?老子可丢不起这个人!今天死了更好,朝廷看在老子的面子上,还能给战死的弟兄们发下抚恤,要是能活着回来,把这一场仗打赢了,常将军泉下有知,也会夸我两句!你要是怕死,就给老子滚回凉州去养老!”

旁边的副将满脸汗颜的神色,将军这火爆的脾气,他是不知道领教过多少次了,当下只是拍着胸口道:“没把的娘们儿才他妈去凉州养老,沥血军没有怕死的!将军您看不起我?老子今天要当第一个凿阵的!”

骑军冲锋,皆是以锥子的阵型凿阵,不管是打步兵还是与对方骑兵对冲,皆是如此,而作为整个阵型的锥头,至关重要,这个人是不能被挡住的,不然后面整个队伍都得因此停下,失去了机动性后,深陷敌阵,必死无疑,所以能承担这种任务的,那自然得是全军最彪悍,最勇武。最不怕死的人才行。

就是这种送死的任务,在沥血军,反倒是大批人抢着来。

“好小子,老子没看错你!到了底下,老子请你去常将军那里磕个头,也给将军牵次马!”说着,他马上便又朝着左右吩咐道:“速速整军出击,今日定要将这晋国小儿给杀得哭爹喊娘,壮我沥血军声威!”

军令如山,将军若执意要一意孤行,他们又能如何?

当下几个还想开口反对的副将们对视了一眼,未等老人再横眉怒骂,便赶紧抱拳道:“是,将军!”

几个副将赶紧跑下去整顿队伍,只是今日不知为何,他们总觉得,那一张张面甲下面的,似乎不是往日那些熟悉的同袍,只不过战情紧急,也没多少时间在细细查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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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嘹亮的战鼓声突然在城头炸响,在这一片看不见人的雾气之中,在这片辽阔的原野上,一下子便传出去老远。

行军打仗,这人数一多,统帅难免就不好指挥,既有旗语代为传讯,但更常见的,还是用鼓之高低音和鼓点之疏密来指挥整支军队,作战时,击鼓进兵,鸣钲则止,故称行进为鼓行。

老将军今日竟然是亲自上阵擂鼓,不过却不是在城楼上,而是在城门口底下,他双手握着粗如成人手臂的鼓槌,一下又一下,一边怒吼着,一边狠狠地砸在平滑的鼓面上,声音之大,震得旁人耳膜生疼,

威严庄重,雄伟霸气的“将军令”在身边炸响,所有人的心中都突然升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情绪,那种感觉,让人只想赶紧冲入敌阵,与敌人杀个痛快,便是胯下的战马有灵,也全部蹬着蹄子开始变得焦躁了起来。

尤其是在看见自家老将军竟然亲自上阵擂鼓之后,那些副将们只觉得今天便是真的死了,那也值了!

敲完了一遍鼓后,巨大的城门随着机关的转动缓缓打开,老将军直接丢下了手中的鼓槌,身边那赤裸着上半身,只穿着一条黑色的裤子,绑着红色头巾的精壮汉子赶紧伸手接过,只是还未等他行礼,老人便已经跳下了高台,直接翻身上马,一夹马腹,骑马朝着中军冲去。

底下那放置着一大两小三面战鼓的高台,则被四人合力推动着,靠着底下的滑轮,缓缓地向前移动。

“全军出击!”

老人手握这把从常定方手中接过的长枪,往前一指,朝着四周的将士们怒吼道:“杀!”

沥血军人人披戴血色铠甲,全部用面甲遮挡住了面容,当下心潮涌动,齐齐大喝了一声“杀”。

气冲云霄,便连那四周浓稠如墨的雾气都被这股杀气给震散了。

十万沥血军,呈现出一个箭头的样子,人人紧握手中的武器,低着头,朝着门外蜂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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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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