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阿格兰森林

第五十二章 阿格兰森林

罗德曼想了一下,说:“学院里面也通知我了,反正到时候有导师带队,我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完毕,请父亲在灯塔庄园作镇,这样后顾就无忧了,过几天兄弟俩一起去,互相也好有个照应。”

“好,太好了。”克劳恩兴奋地一拍大腿,声音洪亮的嚷嚷,“咱们俩一起去真是绝配,只要不进入森林过深,安全上应该是没问题的,我已经开始期待了这次生死历险。”

“谁讲话口气这么大,安全上应该没有问题,我还以为学院导师呢,原来是个傻大个子,到底是实力强,说话的底气也足。”林恩把烧烤架抬出来,嘴里面酸溜溜的讽刺了一句。

“怎么啦……你不服气?要不我陪你过两招,让你活动下筋骨。”

“免了,我这老胳膊老腿可吃不住你折腾,有那个精神,可以找你的导师赫斯廷先生,他肯定愿意不吝赐教。”

林恩怪笑着,将切好的魔兽肉串在树枝上,等会儿准备用炭火炙烤,大家知道那个味道简直令人赞不绝口,想起来就要流口水。

一谈到导师赫斯廷先生这个话题,克劳恩脸色也苦了下来。

学院里对一阶嗜血狂战士克劳恩非常重视,专门指派主任教务长赫斯廷先生作为他的导师,提供贴身的私人训练。

没办法,其他的一阶战士完全不是对手。

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一阶嗜血狂战士再牛逼,没有成长起来之前,依然是一阶战士,进入嗜血狂战状态也怼不过四阶星光骑士,更何况是一名防御力强大的盾骑士。

一句话;

被虐的很惨,每天伤痕累累的回来。

这一个多月,罗德曼兄弟四个人在骑士学院里面过的很滋润,自从和克劳恩比邻而居以后,二哥罗德顺也腆着脸搬过来,和克劳恩两个人住在Q6号别墅.

林恩则住在罗德曼Q7号别墅的二楼,现在专职负责做饭,谁叫他实力不如人呢,好在林恩的手艺大受欢迎,现在全面向厨师方向发展。

炊烟袅袅,浓郁的肉香令人垂延欲滴。

林恩小心的翻动魔兽肉串,让它在炭火的炙烤下均匀受热,呈现出金黄的焦色,满溢的肉汁滴落下来,在焦炭上总会爆起一个橘红色火团,可见蕴含能量的强大。

罗德曼在房间里面洗过澡出来,身上穿着宽松的短衫,闻到这股诱人的肉香味忍不住耸动鼻子。

失声叹道:“这个死鬼林恩实力没看增长多少,厨艺见风的涨,我都觉得把他送错地方了,应该送到魔幻大陆的法艮弟美食学院去进修,那里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

林恩双手娴熟的撒调料,嘴里笑着反驳。“我是骑士里面最好的厨师,厨师里面战斗力最强的骑士,双栖发展,只为了紧紧跟着老大的脚步,笑看魔幻大陆风云。”

言犹未了,林恩抓起一把烤好的肉串送到罗德曼的面前,面无表情的说:“先尝一下熟没熟,要不要再加点味道,这个任务能完成不?”

我勒个去,能够公器私用到公事公办的程度,这是个人才啊。

“行,你就把我当苦力使,烤个串还要我试一下味,得嘞,我就先走一个。”罗德曼得了便宜还卖乖,笑眯眯的一口咬下去,幸福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蕴含着浓郁肉香的魔兽肉串,带着滚烫的灼热感放入口腔里大嚼,硕大的肉块外焦里嫩,喷香扑鼻,一口咬下去美味的肉汁四溢。

多层次的焦香美味在口腔里混合,大口咀嚼的满足感,细嫩的肉汁四溢布满了味蕾,简直享受的不要不要的。

咀嚼过的肉块吞入腹中,一股暖洋洋的气息自胃部扩散,把舒爽的感觉输送到全身,这就是魔兽肉的滋补作用。

“不能忍呐!老大。”

“就是,太特么过分了这家伙,三弟,好东西是需要分享的。”

克劳恩和罗德顺两个人忍不住凑上前来,一副垂延欲滴的模样,罗德曼顺手把肉串分给他们:“这个手艺应该点个赞,可惜这厨子不能走到哪里都带着,是最遗憾的了。”

“嗯……好吃,林恩的话没错,他是骑士里面最好的厨子,手艺杠杠的。”

“等到哪天月黑风高,用麻袋往他头上一套,一闷棍子敲下去,专门带回家给二老爷做饭吃。”二哥罗德顺想的比较长远,开始为以后的美食计划做考虑。

“哇操,还带回家专门给你烧饭,二哥吃独食的这个德行,我喜欢。”克劳恩怪叫着,损了他一句。

“我又不是女人,也不是竖琴夜总会的红舞女,更不喜欢搞基,二哥,你还是自撸吧。”林恩毫不客气地打消了罗德顺的幻想,美美的咬了一口肉串吃起来,然后灌上一大口冰镇麦酒。

大家在一起都是笑笑闹闹的,并不是真的分什么等级上下,纯粹是闹着为了好玩。

别墅后院的草坪上,几个人一起狂吃大嚼,喝着冰镇的麦酒,漫无边际的闲谈,享受着夏日的美好生活。

四天后,八月三日,阿格兰森林

清晨时分

一行200余人骑着马,顺着曲折的山道向前进发,前方就是层峦叠嶂的山脉,郁郁葱葱的高大乔木向无尽的远处铺展开来,将高低错落的山峦都染上了一层绿色。

这里就是阿格兰森林,几乎贯穿半个英格列斯王国的宏伟山脉,里面蕴藏着无数的危险,同样也有无尽的宝藏。

骑士学院参与捕猎魔角马活动的不超过两千人,这是因为部分骑士学徒和骑士扈从经济能力不够,或者是自身实力不够,亦或是没有准备好这么早参加历练,因此有小部分没有来。

这些参与的人分成了很多小队,由不同的导师带着进入阿格兰山脉,避免在一起人数太多,引起丛林里魔兽的敌视,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罗德曼和克劳恩骑马而行,他们身上都穿着半身钢甲,钢甲涂抹上深色的颜色,这样在光线暗淡的森林中不会反光,有利于隐蔽接近魔兽。

克劳恩座下的强壮健马疲惫的打着响鼻,汗水已经湿透马身,显得十分的吃力。

罗德曼看到这种情况也没有办法,克劳恩太重了,强壮健马背负起来也吃力。

克劳恩现在体重轻松达到两百磅,加上身上的装备和手里的战斧,已经达到了440磅重,还有一个60磅重的大包裹,健马如何能够不累?

这就是骑士需要猎取魔角马的原因所在。

一名骑士没有马力的加成,战斗中的威力要减去大半,只能当作技艺精湛的重步兵使用,而不能纵横战场,发挥最大的威力。

在这个神奇世界中,骑士的力量远超过想象,当骑士斗气与座骑连接为整体,所发挥的冲锋陷阵作用不亚于轻型坦克。

王国骑士军团永远是冲锋陷阵的首选,不论是打击力还是摧枯拉朽的战斗力,对敌人的伤害是灾难性的。

以四阶盾甲骑士教务长赫斯廷为例:

当他全副武装重铠之后,自身重量加上武器,铠甲和装备高达700磅,一般的马匹根本承受不起。

如果是长途奔袭作战负重还要更高,需要给魔角马带上充足的食物。

教务长赫斯廷有一匹二阶魔角马,体型比正常的马大上一倍,拥有锋利的尖角和小盆大的铁蹄,可以负重2千磅一路狂奔,是重装骑士的不二之选。

魔角马有利也有弊,一般人玩不转。

魔角马负重能力极强,冲锋陷阵狂猛无匹,长途奔袭也不在话下。

但是,魔角马毕竟是魔兽,它的性情残暴而且桀骜不驯,看不住甚至会吞食生人。

没错,魔角马的食谱中是荤素搭配的,一些普通的小型野兽,例如野兔,野鼠,野鹿,野狗等,也是魔角马的的猎物,这里面就包括普通人。

魔角马小脸盆大小的马蹄子,还有尖锐如刀的尖角,细密若铁锯的利齿,都能够对普通的野兽和普通人类造成巨大伤害,绝不是闹着玩的。

饲养魔角马最少也要一阶骑士水准,而且家境殷实,能够供得起它大肚皮吃喝。

无论怎么说,魔角马都是骑士最好的伙伴,没有之一。

山脚下

教务长赫斯廷勒住自己狂躁的二阶魔角马,它总想伤害旁边的普通马,闪亮如刀的利角不停的左扭右摆,就没有个安分的时候。

赫斯廷双腿紧紧一勒马腹,骑士学徒们都听见了“咯愣愣”的骨骼错位声,二阶魔角马悲惨的嘶吼起来,露出了整排的锋利细齿,最终老实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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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朋克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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