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范钰失踪

1315范钰失踪

那个姓向的师爷,当时在牢房里面的被秦曳之如此的羞辱,怕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新的府衙大人不在,老的府衙大人又被抓走了,这样的情况也可以称的上是群龙无首。

可是,还有一句古话,叫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那个姓向的,就是那只猴子!

“姑娘,范钰是咱们的人,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想要……”阿左是个聪明人,又跟在秦曳之的身边那么久了,这样的尔虞我诈她也见的多了,比这更厉害更血腥的,她也不是没有见过!

顾筱婉一点拨,阿左便听明白了。

“没错,范钰是咱们新结的亲家。他们动不了我们的家人,就把这歪脑筋打到了范家!若我猜的没有错的话,那两个打人的壮汉,肯定已经跑了!”顾筱婉眉头一皱,幽深的眸子里,露出一抹狠光!

回到医馆,石头还没有醒过来,范玲一直都在一旁等着,见顾筱婉回来了,忙蹑手蹑脚地走出来问范钰的状况!

“筱婉,小钰找到了吗?”范玲拽着袖子,那宽大的手掌若是再用点力气的话,怕是那布料都要被她扯成两瓣了。

开始的时候,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希冀,但是见顾筱婉不说话,范玲的脸上瞬间就满是悲伤:“筱婉,呜呜……”

范玲捂住嘴,尽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怕打扰到了里面安心休养的丈夫,可是,那个被抓走,至今都不知道死活的人,是自己的弟弟啊!

也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也是自己的骨肉至亲啊!

她一样的悲伤,一样的难受啊!

顾筱婉见她哭,忙把手里的帕子递给她,安慰道:“大嫂,您先别担心!刚才我们去了府衙和牢房,都没有看见小钰。这说明小钰可能还跟着那两个衙役在一起,处理什么事情,你先别急,等咱们回去,再从长计议!”

回到顾园的时候,张婶看见石头那个样子,险些晕倒过去,再听了顾筱婉的话之后,说是潘大夫说休养段时日就不会有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而范大渠也从范家赶到顾园来了,见到了范玲,把范钰今天去镇子上卖东西的事情一说,顾筱婉也很是疑惑!

秦曳之正好也回来了,听说了石头和范钰的事情,也很是疑惑:“那些人在锦福楼门口欺负范钰?”

房间里只有秦曳之和顾筱婉两个人,点着几盏红烛,将整个屋子照的亮堂堂的:“嗯,我觉得很奇怪,下午听范大叔说范钰今日是去镇子上卖东西的,按道理来说,他走的路线跟锦福楼完全不在一个方位,怎么会跑到锦福楼去的?”

“也许,他被那两个壮汉追着打,想要去锦福楼找救援?”秦曳之皱眉。

那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还有一件事情,今天我和阿左到府衙和牢房去了,里面除了看管犯人的一个老狱卒之外,空无一人!”顾筱婉将自己在府衙和牢房里所见到的也都告诉了秦曳之。

“如果是新的府衙大人没有来上任,那些衙役和狱卒都偷闲的话,那为什么范钰挨打的时候,那两个衙役却在呢?还把范钰带走了!而且,没有带去府衙,也没有带去牢房,那究竟会带去哪里?”顾筱婉的眼眸黑的如墨。

秦曳之也点了点头,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在桌子上敲着。

在秦曳之的身边待久了,顾筱婉也自然知道那是秦曳之在想事情时的惯性动作。

顾筱婉也没有就此就只等秦曳之的说法,而是,自己也努力的想起了对策!

“那两个衙役认不认得?”秦曳之没有思考太久,就问顾筱婉。

顾筱婉点点头:“宁平认得,是府衙的两个衙役!”

既然认得,那就是真的衙役了。

“那两个打人的壮汉呢?”

“不认得,听人说,那两人的面孔很生,说是从外地来刘家镇的,正好就在范钰的手上买了点东西,那人就说范钰卖的是假东西,说范钰骗了他们!”范大渠说了一些,再结合顾宁平和当时在场的人说的,大致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

“而且,曳之哥哥,我怀疑,这些人,不是针对范家……”顾筱婉说出了自己的疑虑:“我认为他们是在针对咱们顾家!”

秦曳之点点头:“没错,两个外地人,就敢在刘家镇动手打人,这说明那两个人要么有恃无恐,要么就是真的被骗的很惨!可是范钰那孩子,老实木讷,跟石头差不多,他要去骗人,我是不信的!”

“那现在就剩下一种可能,就是那两个外地人知道,就算自己打了人,他们也相信自己不会有什么事,他们也就不怕,对不对?”

顾筱婉问道,心里却心潮起伏,若真的是这样的话,所有事情就解释的通了。

而此刻,阿左也从外面进来了,带回来的消息,也更是让他们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姑娘,那个姓向的师爷也回来了,还带着府衙里原本的衙役,但是那两个抓人的衙役还是没有现身,阿末还在府衙里继续盯着!瞧那个师爷的样子,似乎很是高兴,还喝了不少的酒,一路上都哼着小曲呢!”

那两个衙役还没有出现,说明他们的手上还抓着人。

其他的所有衙役都跟在向师爷的身后出现,那说明,她今日猜测的没有错,他们就聚在一起,就连那两个衙役,肯定也还在!

只要找到那两个衙役,就能找到范钰了。

想到这里,秦曳之和顾筱婉相视一笑,像是想到了什么好方法一般。

“困不困?要不要去府衙走一趟?”秦曳之轻笑。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农女致富记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农女致富记
上一章下一章

1315范钰失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