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佩斯特的归属

第六十三章:佩斯特的归属

那琴音飘飘悠悠,就算是在战场那嘶吼、钢铁交击的声响中,依然是清晰异常。

陈默的念力快速蔓延,在这琴音响起之时,那战场中却忽然弥漫起了一场大雾。

浓雾好似带着剥夺的恩赐属性,陈默的念力刚接触到浓雾,那种被电击一样的痛觉,瞬间从念力上传入了脑海,释放出的念力也当下反射性收缩了回来。

“夫君!”大筒木辉夜关切的唤。

陈默摇摇头,再看向那翻滚的浓雾,神色就越发慎重起来。

他本身就有着赛亚人的血脉,身体又经过千锤百炼,就算是之前跟水神硬撼,那都是实打实的硬碰。

这样竟然还能有这种如同电击般的感觉,除了痛,他该是有多久没承受过了?

琴音再次响起,属于龙角鹫狮子共同体所属的惨叫不断,如同视力被某种力量剥离,战场上最前方的龙角鹫狮子的成员,瞬间大片倒地而亡…

“醒来吧!宛如苹果的黄金呢喃。”

琴音中低沉的吟唱带着浓郁的不详,在黄金竖琴被拨弄之时,这样的声响传遍了underwood和浓雾笼罩的战场。

擒贼先擒王!

“这竖琴,这样巨大的恩赐力量,应该属于神灵级别的力量了!陈默…”黑兔快速说着。

但在她尚未说完时,陈默和大筒木辉夜已经一跃直接从水树的高空中向下跃去。

他们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到浓雾中,又好像是忽然在空中向那战场中心去,雾气太大,什么都看不清。

浓雾阻绝了所有的视线,陈默和大筒木辉夜来到战场上空,俯视着脚下混乱的战场,视线所及却只有这么几十米的距离,那幽然的琴音好似离他们又近了一些。

陈默神色微冷,和大筒木辉夜并肩站在那半空之中,左手忽地摩挲了右手上的那枚戒指。

上面镌刻着小丑吹笛人,古朴的戒身好似带着玄奥的力量。

而当气机牵动,庞大的暗黑魔法阵在的浓郁的白雾中绽放出灿烂光芒,一个奇异的波动从空中骤然浮现,半空中忽地传来一声懊恼而愤怒的低吼。

“白夜叉!竟敢让吾之魔王穿上此等下作的衣服,别让吾逮到你!”

玫瑰色的短发,头顶长着弯弯的小角。

一身黑白蕾丝花纹女仆服的萝莉少女,就这么气急败坏的吼着,无尽的黑气从她的身上涌出,好似是发泄一般,那象征着死亡之风的力量快速扑向了地面,带走一个又一个巨人族的生命。

但那少女的神色却是恼极了的!

黑死斑魔王佩斯特!陈默对这样召唤出佩斯特的作用,心里也是有数。

在和魔王的战斗中,如果是魔王为主办方权限,而参赛者以完全实力打败了魔王,那么按照箱庭世界的规则,这个魔王的灵魂就会归属参赛者。

所以,黑死斑魔王佩斯特,被他们在恩赐比赛中被打得灵魂粉碎,却又在箱庭世界的力量下还原回来,被投入了戒指之中。

“佩斯特,这里交给你了!”陈默吩咐着。

浓雾中忽地连串的惨叫传了过来,这好似是来自于巨人族的惨呼,瞬间让陈默向那边的战场看去。

银白发的少女,高挑的身材,脸上带着一个半面的面具,锋利的剑在她手中快速挥动,留下的是连串巨人的尸体。

战场的局势暂时被控制住,而后方还有莎拉和黑兔的存在,一时半会儿,巨人族可是很难再对underwood造成什么范围伤害。

陈默当下顺着那琴音,辨析着,快速向战场中心和上空快速冲去。

在战场中心的上方,浓雾的起点,一个怀抱着黄金竖琴,身穿长袍的诗人,正笑嘻嘻的拨弄着那竖琴。

玄奥的拨动顺着琴弦的颤动,散发出令人颤瑟的力量。

陈默藏身在浓雾中,眯眼注视了那黄金竖琴,悬浮在空中的他如同离弦的箭一般,激射向那长袍诗人,腰腹间发力,绷紧的拳头,却是直接向那诗人的脸面上招呼。

嘭!

他这么正面偷袭,第一时间就让那抚琴的诗人也警觉起来。

那手在黄金竖琴上快速抚动了什么,无形的波动就好似从竖琴上发出,直接碰撞上陈默的拳头。

那劲道也是极大,陈默的身形竟然被阻了一阻。

长袍诗人心里的惊骇却比陈默更盛,他这竖琴拨弄出来的力道,他自己也是非常清楚,现在竟然被陈默就这么接住……

不过打起精神,长袍诗人拨弄竖琴的手法越加娴熟。

无形中的波动一浪又一浪的向陈默涌来,一株如同树藤般疯长的植物,却凭空现出,自下而上直取向长袍诗人怀中的黄金竖琴。

有心算无心,自然是十拿九稳。

黄金竖琴就这么被大筒木辉夜弄到了手中,陈默随意的击溃了那奔袭而来的力道,两人看着长袍诗人那有些呆愣的神色,刚想出手,那长袍诗人已经如同流光般消失了。

“夫君。”大筒木辉夜白皙的手环住黄金竖琴,两人瞬间移动到了水树之上,她就把那黄金竖琴向陈默递了过去。

陈默“嗯”了一声,接过竖琴,随意的放在地上脚边,一手扶住了那竖琴,极目向战场上眺望。

血腥的战场上,浓雾如同乳白的薄膜,悄然融化、散去。

暴露出来的是龙角鹫狮子和巨人族几乎同等的惨痛伤亡…

但是在龙角鹫狮子这边的阵型中,那为首女仆装萝莉,和一身骑士装扮,脸上覆着面具的白发少女,如同两道旋风,在战场上杀出的两道血路。、、.。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最强赛亚人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最强赛亚人
上一章下一章

第六十三章:佩斯特的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