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生死不过等闲事

第三百八十一章、生死不过等闲事

高渐飞、上官龙。

高渐飞见到上官龙就知道上官龙是上官龙,洛阳帮帮主。

击溃并导致雄狮堂颠覆的元凶之一。

至于其他,他已经不用知晓。

上官龙见到高渐飞的时候已经知道高渐飞是高渐飞,如今的雄狮堂堂主。

高渐飞是为了振兴雄狮堂而来的。

想要振兴并且号令雄狮堂除开需要朱猛的支持以外,还有玉虎。

他手中有半只玉虎。

因此高渐飞是不是一定要对付他呢?上官龙知道,是的,高渐飞一定要对付他。

高渐飞是来对付他的,上官龙也是一定要对高渐飞出手的。

他已经知晓这件事,其他的事情也已经不知道的。

高渐飞望着上官龙,上官龙望着高渐飞。

他们已经不用再言语了。

言语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赘余。

此时此刻他们需要得只有一战,如今他们也还需要一战而已。

这一战决定雄狮堂的存亡,也决定两者的生死成败。

高渐飞不是个有名的人,可上官龙很尊敬。

上官龙是个很有名气的人。

洛阳帮主这个身份在洛阳上下自然就代表着名气权位,即便上官龙是一个病入膏肓,手都提不起来的人,上官龙也是河南河北一带无论任何人都没有法子忽视的大人物。

何况上官龙拥有得不仅仅是名气,还有武功。

在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感觉上官龙身上那种压迫的气息,这个人虽然已经快六旬了,可全身上下仿佛如同铁打的,一双眸子竟然流露出年轻人的锋锐与桀骜。

这种人如何不可怕?

可就是这样一名可怕得名人,对高渐飞这位无名小卒竟然如此恭敬,这岂非匪夷所思?

可楚留香、燕南飞、侯希白、欧阳希夷一点也不惊讶。

——决斗之时对对手的不尊敬,那便是对自身的不尊敬。

世上有许多人都忘记了这个道理,他们或年轻气盛或已经被常胜不败的战绩冲昏的头脑,可真正的武者真正的高手对对手都会存在尊敬。

倘若对手不值得他们出手,那他们根本不会出现在那人的面前。

高渐飞如今已经站在上官龙的面前,高渐飞自然是有成为上官龙对手的资格的,上官龙明白这其中的道理,而且还可以轻而易举在一瞬间放下身上尊贵的身份以及自己武林前辈的地位,这点令人不能不佩服。

高渐飞的神色也不禁凝重起来了。

他也兴奋起来了。

他瞧得出今日面对的人是个绝对厉害绝对危险的对手,他极有可能死在眼前这人的铁拐之下,可他还是兴奋了。

现在他都开始有些迫不及待要拔出剑了。

剑。

泪痕剑。

五百年来没有那柄剑比得过这柄剑。

这柄剑极少出鞘。

剑上似乎已经被诸天神魔诅咒过了,无论什么人瞧见这口剑都会死?

不过这个诅咒似乎已经破灭了。

司马超群已经瞧见了这口剑,可司马超群没有死。

高渐飞用这柄剑对付司马超群,他居然败了。

高渐飞明白自己已经败了,可他还是没有丧失信心,无论是对自己的信心,还是对剑的信心,他都还没有丧失。

这柄剑依旧是宝剑,依旧是极其可怕的剑。

如今这柄剑已经得带出鞘。

上官龙望着高渐飞,拱了拱手:“请。”

高渐飞点头。

他不言语,也不用言语。

他的手已经握住了剑。

剑在手中,剑已出鞘。

冷森的剑锋,淡蓝色的剑光,可怕的剑法。

一剑已经刺出,剑已经出鞘。

这一剑自然是毫不留情的剑招,这柄剑也自然是天下无双的宝剑。

如此宝剑用如此完美无瑕的剑招使用而出,世上又有几个人可以破解呢?

上官龙瞳孔猛缩,手腕一抖,双手铁拐已如狂风暴雨劈砍而出,一瞬间刺眼的红色精芒有如一轮红日自半空中迫下。

这是拼命的招式,这也是上官龙双腿被废以后自创出的惊世招式——疯魔铁拐十八式。

这些年来上官龙虽然极少和人动武,可一直不敢忘记自己的武功,不管有多忙,每天他都会花费两个时辰修炼武功,他的内功本就可怕,再加上这种不要命的招式,更是可怕。

——想要别人的命,就必须先赌上自己的命。

这才是疯魔铁拐十八式的奥义。

高渐飞自然也瞧出了上官龙招式中的意图,可他也没有后退。

他已经不能后退。

他虽然不喜欢送命,可到了需要送命一赌的时候,他也并不介意一搏。

如今他已经不能不搏了。

这次出手搏命。

他不为雄狮堂。

他只为朱猛。

高渐飞是朱猛的朋友,朱猛已经隐姓埋名了,朱猛已经将一切都交给了他。

他怎么可能让朱猛失望。

因此他出剑。

因此他搏命。

——没有人想到这次决斗一开始竟然如此惨烈。

这场决斗分出得似乎已经并非是胜负,而极有可能是生死。

此时此刻又有什么人可以阻止这场决斗呢?

没有了,似乎已经没有人可以阻止这场决斗了。

同日同时。

洛阳,一匹快马狂奔。

一位雄壮如雄狮的大汉笔直坐在健马上。

这是一位极其引人注目的大汉。

大汉引人瞩目其中一部分原因自然是因为大汉身上那如雄狮般的威严如烈火般的气势,还有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一口刀。

四尺九寸长、重三十九斤九两九钱的金背大砍刀。

刀锋薄如纸,刀背竟然比屠夫的砧板还要厚。

无论什么人有这样一把拔刀都是极其引人瞩目的。

这人自然不是别人,正是雄狮堂堂主朱猛。

如今的朱猛已经不是雄狮堂堂主了,他也已经没有昔日气吞天下的豪气,指点江山的激情。

他只不过是朱猛。

一个拥有妻子,身上还有一些银两的普通丈夫。

可她也不是一个普通的丈夫。

一天是江湖人,一辈子就都是江湖人。

一天是雄狮堂堂主,那一辈子就是雄狮堂堂主。

他可以为蝶舞割舍雄狮堂,他可以甘于平淡,可有些事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法子放弃的。

——情。

世上有许多情,亲情、爱情、友情。

朱猛已经没有亲情的,因为他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孤身一人了。

他拥有爱情,他拥有蝶舞。

他愿意为蝶舞做出任何事情。

他也有友情。

他虽然已经众叛亲离,朋友死的死,离去的离去,可还有一个朋友——高渐飞。

高渐飞是他的朋友,如今高渐飞出现了危险,他又如何能不管不顾呢?

蝶舞没有阻止朱猛,而且还以一种极其冷淡甚至冷酷的声音对朱猛说:你这一生朋友虽然多,可真正的朋友只有钉鞋,高渐飞两个人,钉鞋已经为你去死了,难道你希望高渐飞也为你去死?

朱猛不想高渐飞死。

因此他回到了洛阳。

他已经提上了那把曾经武林之中最有名最气派的金背大砍刀,他入洛阳。

朱猛已经进了洛阳。

纵马,狂奔。

他不是要讨回自己失去的一起,他是为了高渐飞而来。

倘若高渐飞死了,那他就为高渐飞报仇。

倘若高渐飞还活着,他就一定要保证高渐飞安全。

倘若高渐飞死了,他也没有法子报仇,那他就陪着高渐飞去死。

人能得一知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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