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血迹

第35章 血迹

两个小时后又累又饿的我迷路了,号称金大考古系指南针的我迷路了,我身在一大片荒无人烟的秋天的大草原上。

虽然不是一马平川可是四周的几个小山丘看起来都一模一样,本来我还能根据太阳的方位判断方向但是走着走着一大片乌云再次袭来,遮住了太阳所有的光辉,天空瞬间黑暗下来。我只能按照原来判定的西南方向走,因为那是教授所在的牧民家的方向。

我的手机还在衣兜里,没电了,即便有点我也不确定在荒芜偏僻的大草原里会有信号,我只能靠自己了。

然而更加危险的是背后一定不会放弃追击的巫师妇人,她是个做事执着的女人不达目的不罢休,偏偏她还百分之二百坚信我的灵魂被魔鬼夺了去。

她才是这里的王,如果她再有一匹马或者一辆摩托车,那么追上我只是早晚的事情,她一点都不需要着急,而我剩下的只有绝望了。

就像是某国把重刑犯监狱设在巨大沙漠的中心,犯人逃狱的结果只有一个,身死大漠,不逃还能有吃有喝的继续活下去,哪怕一辈子都不再有自由。

我还记得逃出来的方向,我最后的出路就是那条路,趁着自己还仅存的体力与理智重新走回去,自己走回到那个巫师帐篷去自投罗网。

至少那个巫师妇人不会想要杀死我,虽然她胡乱加诸到我身上的各种药水巫术很可能事实上杀死我。

我不得不停下来休息,没有水没有食物什么都没有,距离落日大概还有三个小时不到,北方秋天草原的落日总是很早。

一旦日落天黑就是饥饿的狼群出没的时候,尽管现在草原狼群已经很少,可少不代表没有。

我忍不住坐在冰冷草地上回头看来时的路……

我没有选择自投罗网哪怕前面的路是死亡,这是生我的地方我只要重新找到那条大河就可以找到回去的路。

四个小时,我用了四个小时自己找回到了那个牧民家里,只是这一路我的脑海里都回荡着巫师妇人最初的那句,“你不能强迫一朵花开,该它开的时候它会开的。”

这句话也许只是毫无意义的一句俗语也许是一种意味深长的暗示,暗示我的命运和未来。

本来我想着只要回到牧民家见到教授一切都会结束,可是当我疲惫的带着满身伤黑披星戴月终于回到我们借住的牧民家里的时候,却发现教授不见了。

这对于接连遭受打击再一次死里逃生的我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前天到达这里的时候教授直接放弃了当地文物部门安排的招待所执意要借助在一个蒙古牧民家里,这个人叫乌兰巴尔思,翻译成蒙语的意思就是红虎。

蒙古人特别喜欢以动物命名,阿狮兰是狮子,巴尔思是虎,那海是狗,脱里是鹰,阿尔布古是有花纹的鹿。男性蒙古人自古以勇猛为最大骄傲,所以就用凶猛的动物命名,用虎的特别多。

乌兰巴尔思这只红虎则不那么荣光,他跟教授一样是个酒鬼,每天都要把自己喝成一个红萝卜的样子,所以大家起谐音叫他乌兰巴尔思。

乌兰巴尔思身高力壮,似乎过多的酒精并没有对他的身体造成应有的伤害,乌兰巴尔思有句名言,不喝酒的男人还叫什么男人?

我不喝酒,滴酒不沾,过敏,巴尔思就喊我娃子,从来不叫我的名字。

教授不见了,通常教授跟巴尔思都是哪里喝哪里醉,哪里醉哪里睡,羊圈里,猪圈里,帐篷里到处都是他们宿醉的身影。

我来这里是为了田野考察完成毕业论文,教授来这里则是单纯的休假,似乎他已经把之前梅山发生的事情忘掉了,连同自己的妻子和小姨子一起忘记了,提都不提只顾自己享受快活。

教授在学校的时几乎滴酒不沾,可是一到了这里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也许他是用酒精在麻醉自己也许其中另有隐情。

让人捉摸不透。

跟着教授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那个褐色的国家地理的大背包以及他爱不释手的登山杖。

别人的登山杖都是在户外用品店里花高价买的,教授的登山杖是一棵山枣树,突然死亡的山枣树,看起来有些细小但是至少有30年的树龄了。教授就拿回来去皮用砂纸打磨,打磨的光滑温润,从此就成了他的宝贝。

教授是个疯癫的人,巴尔思也是个疯癫的人,政府早就给他这个55岁的老光棍盖了三间窗明几净的大瓦房,在山间的背风处。

他偏偏不住,常年一辆马拉木车,一座毡房帐篷,他离不开他的羊群也离不开他那头猪。

是的,他养了一头猪当宠物,绝不是大城市白领养的小小的荷兰猪,而是一只他自己说300斤实际上已经500斤的家猪。

他养了四年了,也不杀,喝多了就抱着500斤的宠物猪唱歌,他的嗓子沙哑却有穿透力,我虽然什么都听不见可是也总会被他的歌声吸引。

很奇妙的感觉。

巴尔思的身子横在毡房帐篷的门口,呼呼大睡,满身酒气。

教授走了,扔下我一个人走了,别的同学做毕业实习都是三五成群,多的一组甚至有十几个人。

只有我被酒鬼教授带到了提前进入冬季的冰冷的坝上草原,然后自己宿醉了一个星期,最扬长而去,之前的事和现在的事什么都没有交待,好像我这个学生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我没有追也没有找,教授更不会留下什么温情脉脉的纸条。我脱了鞋子靠着巴尔思巨大的身躯慢慢坐下,我很累,很饿。

对面有一面乌突突的镜子,镜子里的我活像一个乞丐,脸上身上还沾染着血迹,妇人的血迹,乌鸦的血迹。

那只该死的乌鸦昨天晚上在我的头上一直盘旋,转圈,它伤口的血一直不停的滴在我身上。

咕噜咕咕噜,咕噜噜。

巴尔思开始说起梦话,醉酒之后的梦话,别说我是个聋子我就是耳聪目明也听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可这个大家伙却猛的睁开眼睛,用老虎钳一样坚硬有力的大手抓住我的肩膀用力摇晃。

“我死了把我和我的猪埋在一起,我死了把我的猪埋在一起。”

说完放手继续呼呼大睡,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我看着眼前的大家伙,想笑又笑不出来。

但紧接着就是一阵后脊梁骨发凉,因为人猪同葬不正是教授一直在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么?

看来住在巴尔思家里把我扔给这个老光棍醉汉果然没有那么简单,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们现代人根本无法想象在那个没有书籍没有文字的年代人们是如何生活和生存的,也许那个时候的人们比我们更加接近自然界的动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相对他们都已经是机器先进的了。

那时候的人们如果家里养了一头温顺听话的野猪那么一定是一件大事,大到到死的时候都舍不得离开,因为他们已经是亲密相连的伙伴。

可越是如此越让我摸不着头脑,教授让我研究人猪同葬就直说,让我研究继承他的天熊崇拜就直说,让我挖掘红山女神与传说中女娲的关系就直说。

不是我逼迫他说而是他本就应该直说,我是他的学生他是我的导师教授,教授给学生布置实习论文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干嘛这么遮遮掩掩?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可以自选题目,问题我是教授亲自带过来扔到大草原的,即便自选论文题目也得跟导师提前沟通好才行啊。

越想脑子越乱越想身上的伤口越疼,我开始发烧,我开始拼命的喝水,这是最原始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降温方法。

转过头痛苦挣扎中看见呼呼大睡的巴尔思,我的注意力再一次被这个醉汉吸引,情绪也不再那么激动。

也许巴尔思这个大家伙是文化返祖,因为在敖汉旗我的考古前辈们真的发现了人与猪同葬的墓葬,而且还不止一处,保存完整。

巴尔思的帐篷和羊群在敖汉旗,普通人也许对这个名字并不怎么知晓,可是在考古专业内部这里却是真正的文明圣地。

这里正式命名的史前考古文化有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一个旗县里拥有四种不同考古文化命名这在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教授才会带我来这里,这里的兴隆洼遗址可精确测算到距今8000年,是名副其实的华夏第一村。

乌兰巴尔思这只只会喝醉酒的红老虎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以后也会死在这里,也许他真的会跟他的猪埋在一起。

想到这我有些失落,教授就是我的亲人,尽管他对我一向严厉,可是他一走我的心里立刻变得空唠唠的。

教授为什么突然走了?

又为什么把我一个人带回我出生的家乡?

明天就是立冬,我的生日。

二个小时后巴尔思醒了,他是被饿醒的,起来找吃的也没忘了失魂落魄的我,“你是在山里遭了野狼么?怎么这么狼狈?没亲手掐死过野狼的男人根本不叫男人,根本没啥!”

他边说边扔过来一大块早已冰冷的羊腿,羊腿是巴尔思常年的食物,他只吃羊腿,其余部分要么卖掉换酒要么直接扔到帐篷后面的小山包上喂老鹰和乌鸦。

他喜欢老鹰也喜欢乌鸦。

“吃吧,别挑三拣四,老酒鬼走了这里我说了算,明天带你去赵宝沟,要去七天。”

“可惜阿二受伤了不能跟着一起去,也不知道遭了什么邪!”

我的脑袋嗡了一声,巴尔思实际上有两个宠物,那只500斤的猪叫阿大,还有一只乌鸦叫阿二,可是我从没见过。

难道他说的是昨晚围着我转圈盘旋滴血的乌鸦?

我腾身而起手里抓着冰冷的羊腿,眼睛死死盯着巴尔思的嘴唇,看他接下来还要说什么。

“看啥?贼头贼脑的,你娃子咋看咋奇怪!”巴尔思远目怒瞪然后就拎着酒壶出去了,我赶紧轻手轻脚的跟在后面想要一探究竟。

谁知这个老光棍就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好好呆在帐篷里,哪也别去,敢跟着打断你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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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字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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