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食物

第38章 食物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把那把锋利的小刀扔了过去,巴尔思用粗糙的大手本能接住,诧异起来,我则迈动脚步从他身边离开,没再看他一眼,也没再多看那只羊一眼。

他让我抓养杀羊我都做了,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剩下的就是他的活,与我无关。

我跃过矮墙没有回破旧的毡房帐篷而是顺着羊圈的方向来到了马棚,马棚相对豪华一室一厅的猪圈要寒酸许多,那匹健硕的枣红马在冷哼黑夜中孤独的站立着。

我快步走过去伸出自己沾满羊血的右手解开拴马绳飞身跳上了马背,我喜欢骑马也善于骑马,这些似乎都是我身体记忆的本能。

小腿用力一夹枣红马便飞一般的斜着从简陋的马棚里冲了出去,也许它也想要在大草原上纵横驰骋而不是在四处透风的马棚里瑟瑟发抖虚度年华。

我不知道自己想往哪跑,我也不知道枣红马要把我带到哪去,我不在乎,我没有大喊大叫,我找到了新的发泄的办法。

我弓着身子半站立在马背上,我得感谢懒惰的巴尔思回来以后连马鞍都懒得卸下,双脚强力蹬踏在马镫上的感觉很踏实,像是真的回到了故乡。

你知道夜里12点在大草原上纵马奔腾是什么感觉么?

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是飞翔,是身体与灵魂一起飞翔,一瞬间忘记了黑暗、寒冷、鲜血、杀戮与恐怖。

整个人都极度兴奋,身体是暖的,从里到外,热血沸腾,最好永不停歇。

我不是个诗人更不浪漫,也不擅长跟女生打交道,现在看见漂亮女生就脸红更不要说上前搭讪谈恋爱了。

我一个人挺好的,我生活在自己安静的世界里。

我不熟悉草原上的道路枣红马却是其中的行家,我突然想到一句话,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再加上一句应该是草广马飞驰。

我的嘴角开始露出一抹残忍的笑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笑出来,但是我确定那笑容一定是残忍而冰冷的。

我之前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天地间的一个弃子,但是此刻我知道我错了,因为大草原从未抛弃我,西拉沐伦河从未不要我。

我回来了,我的家乡。

……

嘟嘟嘟,嘟嘟嘟。

突然一阵摩托车暴躁的排气声传来,紧接着又是我讨厌的强光,巴尔思那家伙居然骑着摩托追了上来,原来我并没有跑的多快更没有跑的多远。

我被巴尔思再一次抓回了帐篷,好在他没有让我一个人收拾那只羊,只是让我蹲在旁边看着打下手。

那只羊被放在牛粪炉灶前烤着,虽然死了可是体温还在,我看得见一点点从死亡伤口中升腾的热气。

只见巴尔思先从前面两条羊腿下手,用力把羊腿上的羊皮拉开,拉开一个大口子,接着把他的大手伸了进去进行分离。

是那种用拳头直接插到皮肉之间,看得出来这个动作极其费力,可巴尔思做起来不但驾轻就熟而且异常轻松随意,甚至还有一丝顺滑在里面。

我突然又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很严肃的问题,对于蒙古杀羊人来说只是温柔的杀死一只羊并不是全部,仅仅是一个仪式的开始,一个合格的杀羊人必须马上沉着羊的体温还在进行拨皮,取出内脏和肢解等动作。

杀羊就要从头杀到尾,绝不能丢下小刀逃了出去。

这才是巴尔思那家伙骑上摩托拼命把我追回来的原因,其实看见该死的摩托车强光的时候我并没有打算停下更没有计划要跟巴尔思乖乖回来。

我想继续策马奔腾继续跑的很远很远,远到让他跟他笨拙的大摩托根本追不上。

结果我还是太天真了,巴尔思什么也没做,只是把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就掉转车头,那匹本来跟我一样在黑暗中兴奋的枣红马便像被施了什么魔法一般,立刻也掉转马头乖乖跟着摩托往回跑。

无论我怎么做动作怎么在马背上挣扎都无动于衷。

我那时候觉得自己有点可悲也有点可怜,因为骑着别人的马是逃不掉的,我偏偏以为自己已经获得了自由。

很快巴尔思就把整张羊皮完整完美的从羊的身体上剥离出来,剥离后的羊皮就成为一张自然的操作平台,接下来的所有动作都会在这张热气腾腾的羊皮上进行。

杀羊的小刀很锋利,这我早已领教过,巴尔思轻轻的用小刀花开那只羊的胸膛,突然停住,好像播放录像突然按了暂停键一样。

他抬头看我,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把你的手伸进来,记住这里面的温度。”

我没有反驳,因为我也好奇那里面的感觉跟刚才有什么不同,我把手伸了进去,用的还是右手,没有更换。

很暖很热,尽管因为我的单纯愚蠢和固执耽搁了最好的分解之间,可是那只羊的内脏还是滚烫滚烫的,滚烫的让我有点感动,它原来一直在等我回来完成最后的仪式。

巴尔思彻底停手开始在旁边指导我按照固定的顺序把羊的内脏一样一样的掏出来,除了我刚才扭断的动脉血管之外,别处没有血,很干净,也是因为巴尔思在骑摩托出去追赶我之前做了一些处理。

最后就是卸肉,其实是按照羊身体骨骼结构和缝隙来进行拆卸,我依然是无师自通,只需要巴尔思稍微给点眼神的指导就行了。

大概40分钟后,当香喷喷的羊腿在滚烫的大铁锅里发出诱人的香气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夜之间我学会了杀羊,一夜之间我也长大了不少。

外面寒风凛冽,穹庐中火撑旁温暖惬意,冷与热的强烈交叉形成了一种匮乏压抑生活中的极度幸福。

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源于最原始的食材,用最简单的方法炖煮,只需要在铁锅里加上一大盆清水足矣,甚至最好的草原羊肉连盐巴都不需要。

大铁锅在白桦木柴熊熊火苗的攻势下咕嘟咕嘟冒泡,瞬间香气溢满整个破毡房。

我坐在羊肉跟前寸步不离,并且早就洗净了手。

我觉得可以吃了,我的肚子饿的已经咕咕叫,都不知道偷偷咽了多少口水了。人在美味佳肴面前往往会失去所有的抵抗力,我也不例外。

我听不见外面凛冽的寒风只能感受到火撑旁边的舒适和安详。

巴尔思还没有下达可以开吃的命令,我们两个连像样的餐具都没有一样,唯一算得上餐具的就是他手里的那把杀羊小刀。

一般讲究的蒙古贵族在几百年前出门都是要自带餐具的,精美的皮质外套分成两个格子,一个格子稍微宽大一些用来放入专门用来割牛羊肉的小刀,一个格子细长一些用来放一双铁筷子。

这是蒙古游牧民族跟汉族相互融合的绝妙映衬。

肩胛骨,巴尔思先用大手把羊的肩胛骨拎了出来,热气腾腾,我有些兴奋的搓搓手充满期待,又不好意思直接上手抢夺。

吃饭不是打架,我虽然出生在西拉沐伦河可是我的母亲从小就教会我食不言寝不语,要有规矩。

母亲已经离开我十几年可是这个规矩一直还在。

我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饥饿和期盼,生怕巴尔思那家伙记仇不把第一份羊肉分给我。

但我很快就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吃力的给我讲过的唯一一个完整的故事,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不像母亲那么聪明也没有母亲那种毅力去为了自己的聋子儿子学会手语。

所以从小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母亲在一起,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极少,一个是他总是外出打工不在家,一个是即便在一起我们也沟通困难,到最后尤其是当我上大学以后我跟父亲之间基本上就不再沟通了。

我心底深处一直觉得在小学一年级失去母亲的同时我也同时失去了父亲。

父亲跟母亲最大的不同是母亲从不会跟我提起我出生的地方更不会提起西拉沐伦河和红山,而父亲则偶尔会用一种不甘又试探的心情给我讲那么一点关于老家的人和事。

可以说在这次之前我对于老家的那唯一一点印象都是父亲传授给我的。

父亲动作夸张的站在我面前用力的比划着,说,“相传草原上有一位老猎人,他有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只要打猎的时候骑着这匹骏马就一定能满载而归。”

“这个消息传到了一个富人耳朵里,富人想将骏马占为己有,无论是出高价买或是用其它的马来换,老猎人都没有同意,于是富人起了歹意。一天,富人骑着自己的黑马去老猎人家做客,老人摆下“肩胛术兀思宴”款待富人,可富人却独吞了美味的肩胛肉,没留下半块。”

“到了晚上又趁老猎人熟睡的时候弄死了白马。第二天一早,富人就急不可耐地告诉老猎人:“不好了,我看见您的白马死掉了。””

“然而老猎人却说:“我活了七十多岁,从来没有独自一人吃过肩胛上的肉,哪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边说边同富人一起去看,果然,死掉的不是老人的白马,而是富人的黑马。”

“原来昨夜下了大雪,富人的黑马身上落了一身的雪霜,富人误将自己的马当成是老猎人的白马,而猎人的马却安然无恙。”

“不久,此事就传遍了草原,草原上便有了“肩胛骨,大家吃”的习俗。”

巴尔思不管怎么粗鲁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尊重并且喜欢自己民族的传统。所以我不再着急,放松下来,身子微微后仰,等着巴尔思那家伙把他用小刀卸好的肩胛骨肉亲手送到我的嘴边来。

果然不出所料巴尔思很快就把最好的那部分羊肉分给了我一半,我们的吃法简单而且原始,唯一的调料就是旁边放着一个盐碗。

不是抓一把盐洒在烫手的鲜嫩清香的羊肉上,而是先把手指伸进盐碗里抓一下,沾上一点盐巴出来,接着直接用沾了盐巴的手抓住肥美的羊肉,大口大口的放进嘴里,最后意犹未尽的吸吮一下手指上没有被羊肉带走的盐粒。

好吃,真的好吃。

最好的草原羊,最好的杀羊人,最好的大厨,所有的一切加在一起成就了让我一生难忘的一顿手抓羊肉大餐。

这才是真正的手抓羊肉,平常那些有钱人在饭店里吃的都太弱了。

可是当我们俩风卷残云的把肩胛骨肉吃完的时候巴尔思却没有立刻将肩胛骨毁掉,而是双膝跪地嘴里念念有词,双手捧着肩胛骨,然后突然松开,啪嗒肩胛骨落地。

他睁开眼睛仔细查看,并且用手小心翼翼的丈量测量,最后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明天巳时出发,向西南走,去赵宝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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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字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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