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鸿雁

第39章 鸿雁

巴尔思竟然用刚刚吃完还带着羊肉热气和芬芳的肩胛骨占卜,而也许这样带着温度的占卜才最灵验。我禁不住轻轻点头,表示我看懂了。

我没想到巴尔思这么粗鲁的家伙居然对我的毕业实习如此重视,连出门的时间和方位都要进行进行占卜之后才做决定。

这根本不符合他说走就走天大地大哪里都是他的家的豪放性格,也不符合他整天借酒消愁的一个酒鬼形象。

到底是为了什么?

巴尔思为什么那么尊重教授?为什么对教授说的话言听计从?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特别的关系?

暖呼呼的火撑旁,香喷喷的羊肉大餐边,我的疑问越来越深。

我越来越觉得教授把我单独一个人带到西拉沐伦河这件事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这里面也许隐藏者一个极大的秘密。

而我每天都会分别给师母和唐婉发一条短信过去,可是每一次都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音,她们到底被隔离到了哪里?

本来远古病毒感染也是我和教授感染她们两个感染的几率根本很小很小,为什么我们俩重度患者放出来了她们还没恢复自由?

我之所以一点都没有去追回扔下我不管的教授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我相信他是安置好我然后回去一个人面对远古病毒事件一个去照顾解救师母和唐婉去了。

我现在的处境很不好,根本不像是在实习每天都在拼命,不拼命就生存不下去,同时我也在等待着自己伤口的恢复和体能的好转,那样我就可以痛痛快快一次性的把该死的巴尔思打翻在地了,一直打到他服气为止。

那一晚我吃了平生最多的羊肉,眼看着肚子已经鼓胀的像个孕妇可是却并不觉得饱了,也许真的是巴尔思做的羊肉太好吃了,也许是因为这是我亲手杀死的第一只羊。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巴尔思通过肩胛骨占卜出行的时间是巳时,具体是巳时三刻。

中国古代没有钟表,是用漏壶计时,漏壶分播水壶和受水壶两部。

播水壶分二至四层,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后流入受水壶,受水壶里有立箭,箭上刻100刻,箭随蓄水逐渐上升,露出刻数,以显示时间。

而一昼夜24小时为100刻,即相当于现在的1440分钟。也就是说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

所以“巳时三刻”约相当于现在的上午9时45分。

天刚刚蒙蒙亮我就爬了起来,我讨厌巴尔思用他的大脚把我从睡梦中踹醒的感觉,让人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昨天是立冬巴尔思自然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他恨不得要把家里所有储存的劣质白酒全都喝光的样子,我一句都没有劝,劝也没用,说不定他还会动手打人。

我虽然打不过那个粗鲁的大家伙但是我一点也不惧怕跟他对战,可是昨天不光是立冬还是我的生日,是我每年最想念母亲的时刻,所以我不会再刺激他也不会跟他打架,我想安静的守着温暖的火撑安静的度过那段忧伤又美好的时光。

想念母亲是儿子的本能,想念除了悲伤之外也有甜蜜,就像是受伤的动物躲进自己的老窝轻轻舔舐自己的伤口一样,除了疼痛还在温柔的自我安慰。

我爬起来的时候巴尔思还像死猪一样趴在羊皮炕上呼呼大睡,我用力揉揉眼睛,脑袋有点疼,小心翼翼的打开毡房帐篷厚重油腻腻的门帘,眼前的一切让我震惊不已。

外面下雪了!

昨晚我睡着的时候已经很晚,睡觉之前我出去小解的时候还没有任何下雪的征兆,结果短短几个小时时间内西拉沐伦河两岸的山川大地全都披上了白白的一层银装。

我突然很担心起露天羊圈的那几百只羊来,突然降温和大雪的到来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场生死考验,成年健壮的绵羊情况好些,最难熬的是那几十只刚刚出生不久的小羊羔,他们身上的羊毛还很短,根本不能抵御狂风暴雪的侵袭。

我不顾自己手脚冰冷赶紧跳进羊圈开始寻找躲在母亲身边那些瑟瑟发抖的小羊,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和出手速度,我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熟练一手抓住一只小羊,然后很自然的往胳膊下面一夹,飞快的跳出羊圈直奔豪华设施的猪圈。

就这样我不知疲惫的在清晨五六点钟之间的羊圈与猪圈之间来回往返,很快就把那些快要冻死的小羊全都送进了温暖舒适能够挡风遮雪的豪华猪圈。

可是那些小羊羔几乎已经被冻透了,进了猪圈以后仍然继续瑟瑟发抖,我赶紧从外面抱来一些积雪覆盖下的干透了的白桦树枝给他们点了一堆不大不小的篝火。

小羊羔从没见过这种阵势有些害怕,不过很快就无法抵挡温暖火光的吸引越来越围拢过来。

我的种种举动都没能惊醒在自己好话卧室柔软草甸子上熟睡的阿大,它真是一头幸福的一塌糊涂的猪。

做完这些天光已经大亮可是雪却并没有停止,风也越来越大,我开始怀疑起巴尔思那家伙昨晚肩胛骨占卜的灵验程度了。

这样的天气显然不适合出远门,而且突然而至的大雪很可能会让巴尔思放弃行程专心准备羊群过冬避寒,因为破旧毡房帐篷旁边的那个带屋顶的羊圈早已经摇摇欲坠,把羊赶进去还不如在现在的野外羊圈自在舒服呢,反正同样的不挡风遮雪更不能御寒保暖。

“唠唠唠……唠唠唠……”突然一股强烈的酒气从外面矮墙边传来,紧接着就是巴尔思那焦急的叫喊阿大的声音。

该死,他根本不在乎羊群的死活,他心里只有那只500斤的又肥有懒又没用的肥猪。

阿大听见熟悉的叫唤声终于从自己的豪华卧室中走出来,看见眼前的我、篝火,小羊们,一愣,一脸的不高兴不情愿,因为我们侵犯了他自己的独立空间和豪华套间。

但是阿大并没有搭理我,而是径直走向巴尔思,它真的很肥很大,差不多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肥最大的一头猪了。

它走路的时候肥硕的屁股向左右笨拙的扭动,看的我心里一阵阵油腻。

巴尔思立刻走了进来蹲下身子爱怜珍惜的搂着阿大的猪头,一边伸手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又大又圆又红的苹果递过去,阿大立刻张开嘴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是的,猪很喜欢吃甜食,苹果啊土豆啊梨子啊都喜欢。让我吃惊的是从我来到这里到现在一周的时间巴尔思这家伙可是连一个苹果都没舍得给我吃,甚至当我看向装苹果袋子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身体里正在杀气升腾。

原来竟然是给猪吃的,我在他的眼里还不如一头猪。

然后我就自嘲的笑了,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应该自降身份把自己跟一头没用的500斤的宠物猪相比。

我没指望巴尔思会说声谢谢更没指望他会表扬我对小羊羔的拯救,他也果然对此视而不见,只顾着跟阿大亲近,在我和几十只小羊羔的注视下足足亲近了20多分钟才算完。

然后目光转向我,立刻变得严肃而粗暴,“你在猪圈干什么?还不回去收拾行李,一会就要出发了,一时一刻也不能耽搁!”

我有些吃惊的回望过去,很想问一句我们就这么走了羊群怎么办你的猪怎么办?可是我没问,我默默起身有点恋恋不舍的告别不再发抖的可爱的小羊羔们。

咩咩,咩咩。

它们竟然也知道我要走了,也咩咩的跟我告别,我的嘴角闪过一抹轻松的微笑,内心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

“我骑马你步行,不想冻死就多吃点羊肉多穿衣服!”巴尔思在我离开他的视线之前接着毫不客气的警告。

巴尔思毫不担心自己的羊群、猪、乌鸦,我却担心的紧,好像我才是他们的主人一般。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强迫快速说服自己巴尔思应该早就把羊群、猪、乌鸦托付给了别人,我只是杞人忧天多此一举而已。

巳时三刻一到巴尔思立刻骑在枣红马上顶着呼啸的北风和纷飞的雪花上路,他的行李自然放在马背上驼着我的行囊则只能重重的背在自己的脊梁上。

我不是去外出旅游而是去做考古实习,所以我需要携带的不光是衣物食品日常用品,更多的是专业的测量测绘收集记录拍摄工具,七七八八加起来我的大背包至少有50斤重。

这还是在我反复筛选了三次的结果。

我不能因为行李重就减掉必须携带的工具和资料,而冬雪到来我又必须多带御寒的衣物,因此还没上路我就知道这是一次艰难而危险的行程。

本来这样的天气骑着马也跑不快而且人在马背上还会很冷,可是巴尔思不会,他一跳上马背就开始喝酒,大口大口的喝酒。

喝到兴起竟然随口唱了起来。

鸿雁,向苍天

天空有多遥远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他的嗓子本就是带些沙哑,他不刻意在乎什么曲调,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和心情来,唱出来的《鸿雁》别有一番风味,让我一时间都忘却了寒风暴雪的冰冷和侵袭,双脚合着歌声的节奏跟着枣红马快步前进,急行军,一点也不觉得脊背上的行囊有多重。

我是个聋子,我听不见,以上的感触与感动完全是我一路小跑着在大雪纷飞中紧紧盯着巴尔思龟裂的嘴唇自行判断出来的。

我是个聋子,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去听歌,我只能看歌,通过歌手和舞者的嘴唇、动作、表情和神态来感受歌曲带给我的欢乐和感动。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忍不住怀念我那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母亲,如果不是她那么倔强的教会了我认字,我到现在连看歌的能力都不会有。

我知道如果此刻有第三个人在场看到我疯疯癫癫的样子一定会觉得奇怪,一定会嘲笑,一定以为我是个傻子。

没关系,我早习惯了,我不在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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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字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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