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委书记 四(14)

14.省委书记 四(14)

所幸,揭开谜底的时间拖延得并不长。***一个半月后,人们——先是省委大楼里的人惊奇地获知,他,马扬将要被任命为大山子市市委书记兼市长、大山子市冶金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以四个一把手的身份,将四个副省部级职务集于一身,去全面主持大山子的工作。省城轰动了。大山子轰动了。人们第一个反应是“不可能,根本不可能”!从“文革”后期开始,直至今日,在k省,但凡有重大人事变动,在省城,即便不是“全城”,最起码也会是在相当一个范围的政治圈子里,事先总会有种种迹象、种种“传说”、种种议论,或暗或明,或真或假地,沸沸扬扬地风雨一番。然而这一回,事先一点消息都没透露,半点迹象都没显示。突如其来,晴天一个霹雳,泥坑里飞出一条小白龙,蛤蟆嘴里蹦出一颗夜明珠。完全平白无故,说梦话哩?但就在这消息被省委大楼里的人们得知三四个小时后,也就是当天的下午,就是这个马扬,众目睽睽之下,乘坐贡开宸特地从省委办公厅调去支援给他的一辆2。6升的黑壳子大奥迪车,连一个秘书都没带,在省委组织部吕部长和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周书记的陪同下,先去“接管”了大山子冶金总公司,当天晚上又“接管”了大山子市委和市政府。在这两个地方,吕部长代表省委省政府分别宣布了对马扬的任命:大山子冶金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大山子市市委代理书记和市政府代理市长……

是在做梦吗?不。一切都千真万确。

……省委全委会期间传说的所谓的“马扬失踪事件”也的确生过。那天傍晚,的确有一辆车开到白云宾馆,接走了马扬,但接走马扬的那辆车里没坐着潘祥民。当时,马扬是被接到省委另一个“招待所”去的。那个招待所,人称“三十一号招待所”,靠近乌马河水库。原先是省安全厅一个多年闲置的秘密工作“据点”,依山傍水,环境十分幽静。有一幢老式的小楼和几幢宽敞结实的青砖平房,去水库钓鱼荡舟野餐十分方便。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几位笔杆子早就听说了这地方。省第十次党代会前,他们曾借住在这儿(把小楼和那几幢平房几乎全包下了),为贡开宸起草党代会的政府报告,前后差不多住了六七个月。以后又多次在这儿起草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每每也是一住就是一两个月或三五个月。省安全厅的同志见此状,索性做了个顺水人,把它让了出来,经双方友好协商,作为象征性的补偿,省委办公厅从省委书记工作基金里为安全厅争取到一笔为数并不太多的基建费,去修缮他们在市内的一处工作用的宾馆;又从省长工作基金里争取到一点钱,将小楼和平房做了适度的装修,将它们改造成了如今的“省委第三招待所”。因为它地处乌马河路三十一号,一直以来又神神秘秘地总关着大铁门。而多数日子的夜晚,那小楼里又都黑着灯,大铁门里也总是静得可怕。所以,这里的山民习惯称它“三十一号招待所”。贡开宸估计马扬会在中扔出一颗“重磅炸弹”。他也希望用马扬的“重磅炸弹”去惊动多数干部的思维定式,但他并不希望多数与会者被马扬扔出的“炸弹”炸晕过去,不希望在省委的全委会上出现思想无法统一的“混乱”局面。这是绝对要防止的。所以,一经确定让马扬,他就催促马扬提前把他的稿提交大会秘书处“审查”。马扬也是过于慎重,一直在争取时间修改他的稿,一直拖到前的那一天,才说可以送审了。这时,秘书处的同志觉得时间过于紧迫,怕把不住关,一时疏漏,捅出什么大娄子,没敢独自接这个“活儿”,直接找到贡开宸,提出希望请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同志一起来“会审”。贡开宸当即批准了秘书处的动议,派车分别把马扬和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同志拉到三十一号招待所进行“会审”。马扬离开白云宾馆后三十分钟,又开来一辆黑色的奥迪车,这辆车里坐的才是前任省委书记潘祥民。当然他没像人们传说中的那样“戴着墨镜”,但他的神确实是异常地肃穆沉重。他不是来带走马扬的,(即便是前任省委书记,毕竟也是“前任”了啊。怎么可能擅自从省委的全委会上把人带走呢?)他是来找贡开宸的,为的也是第二天马扬的那个“”。马扬在把自己的提纲交付大会秘书处审查前,多了个心眼,他找到潘祥民,想请潘书记先听一听。他料想自己这个会在大会上引起震动,但他不希望由此招致“枪毙”——请别误会,此“枪毙”不是说人被枪毙,而是指的内容,也即他马扬一整套整治大山子的想法被“枪毙”。他想试着看一下潘书记的反应,试一试自己能否说服这位“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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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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